东方电热及董秘因信息披露错误收到监管函
4月7日,根据深交所发布的公告,东方电热(300217)及其相关责任人收到了监管函。
监管函指出,东方电热在2025年4月3日披露的《关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》中,股东谭克大在大宗交易减持期间存在信息披露错误,违反了相关规定。董事会秘书史经洋未能勤勉尽责,违反了相关规定,对此负有责任。
2024年前三季度,东方电热实现收入28.42亿元,归母净利润2.80亿元。
(文章来源:财中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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